• 联系我们
  • 地址:
  • 电话:
  • 传真:
  • 邮箱:
  • 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- 校园新闻
  • 关于中小学校校内设超市()小卖部)的情况 - 四川省
  •   近日在教育和网上看到中小学校校内设超市的信息,感觉国家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起到了作用,但在很多中小学校仍然在开设小卖部,请问中小学校到底国家允不允许设小卖部,求回复?

      网民朋友:您好!留言收悉。现作如下答复:2019年2月,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了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》(第45号令),梦见假牙掉了其中第20条:“中小学、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,确有需要设置的,应当依法取得许可,并避免售卖高盐、高糖及高脂食品”。2019年12月,四川省根据第45号令,经过反复调研论证,结合我省实际,出台了《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(省人民令第337号),其中第21条“非寄宿制学校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销售场所。”第45号令及省337号令均未对学校设置小卖部(超市)作出强制性的,我省一直按此执行。2021年6月,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》,其中第25条:“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,不得售卖高盐、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......”。这一只是针对创建营养健康学校制定,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。特此答复。四川省教育厅2021年10月21日